近日,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众泰汽车”)又被四川勇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勇多汽贸”)指控骗取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
“2015年,众泰汽车给我发了44辆车,但是因为上不了牌退回了厂家。2016年12月份,公司又给我发了500多台车。”勇多汽贸总经理赵某表示,勇多汽贸将将这批车销售给成都路通路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下称“成都路通路”),用于汽车租赁,但在上牌时发现,其中有300多台车无法上牌。赵勇称,这批无法上牌的车辆在众泰厂家的多方“疏通”下,最后,500多台车中有420多台成功上牌。
但2018年,当成都路通路公司打算将上述车辆中的部分车型转卖二手车时,却发现车辆无法“过户”。赵某表示,车管所在核验的时候发现车架号(车辆识别号,简称“VIN”)被改过。按照我国现行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的规定,“车辆识别代号(或整车型号和出厂编号)一经打刻不得更改,变动。
据勇多汽贸提供的材料显示,上述涉及车架号更改的两款车分别是车型号码为JNJ5020XXYEV2和JNJ5020XXYEV3的两款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型,其电池容量分别为31.1kwh和35kwh,车辆生产企业为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永康众泰分公司(下称“江南汽车”),为众泰汽车的子公司。当年政策对这类车型的国家补贴为每千瓦时1800元,这两款车的可以享受到的补贴分别为5.598万元和6.3万元。
当成都路通路将这批车辆投入市场,并达到国家工信部新能源汽车补贴申领条件(行驶里程达到2万公里)后,众泰汽车用这批更改了车架号的车辆成功的申请了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据赵勇给记者提供的由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通知,2016年度,众泰汽车的子公司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永康众泰分公司所售的这批车辆,达到140余辆,仅2016年众泰汽车就从这批车辆中获得近800万国家补贴。
目前,众泰汽车母公司铁牛集团已经宣布破产,公司自身也已经全面停产,并在2020年9月提交了预重整公告,并公开招募投资人,但截至目前已经8个月过去,除了公示两家投资人以外众泰没有披露其他信息。寻找潜在投资人,推进重整进程,需要众泰汽车降低负债、优化资产。在众泰汽车旗下诸多子公司中,浙江众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众泰汽销”)注册资本只有1亿元,但目前经统计的债务规模就已超过39亿元。经销商希望众泰汽销纳入重整体系,而在众泰管理人看来,众泰新能源的重整价值更高。
据众泰汽车内部消息,众泰汽销累计收到914起债权申报,涉及人民币39.56亿元,包括经销商、供应商、职工、银行以及关联公司。其中全国530多家经销商申报的债权超过10亿元。
国家新能源汽车300多亿补贴是怎样被骗的
工信部部长谈新能源汽车骗补,将采取两方面措施,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研究新能源汽车积分制度。
一是建议加快研究补贴后续政策,在重建监管体系基础上、深入研究后实施新能源汽车积分交易制度,促使燃油汽车企业承担新能源汽车发展成本。这项制度如实施后缺乏严格的监管措施,将会从现在的‘骗补’变为‘骗分’,为此必须在未来两年先建立严格的监管体系,这样,在政策实施后既能从根本上杜绝‘骗补’等类似情况的发生,又确保财政补贴政策退出后,新能源扶持力度不会断档,早日实现产业发展从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的转变。
二是积极研究提高车辆使用率的政策措施,保障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同时,加快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次数和效率,保证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通过系统梳理“骗补”相关内容,分析与产业发展的关系,剖析产生“骗补”的深层面原因,建议从严厉打击“骗补”行为、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引导地方由购置补贴转为支持使用、加强监管、完善后续政策等方面,完善新能源汽车政策。
目前,一些车企骗取新能源补贴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整车企业全资或参股汽车租赁公司,通过“自产自销”的方式,拿到国家和地方对电动车的补贴;二是由一家汽车租赁运营公司主导,一边采购整车企业,一边与电池企业合作,通过“多采购整车,少采购电池”的方式,从中获取补贴。
而在这些暗箱操作的环节中,车辆的电池成为“骗补”的关键载体。在电动车上,电池序列号与车架号不存在一对一的关联性,因此一组电池可以放在多个车上使用,以获得多次补贴。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电池需要多次拆卸,相对于插电充电模式的电动车,换电车型更便于操作,因此更多用来‘骗补’的车辆都是换电式车型,而此类车辆大多为运营车辆,比如通勤车、物流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