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类型车辆收费标准如下:
以北京市为例,2023年1月1日起,对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动力,行驶证标注为“纯电动”)、燃料电池小客车(行驶证标注为“燃料电池”)、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小客车(行驶证标注为“新能源”,且可充电电池不能用于为车辆行驶提供动力)免收通行费。
该类型车辆收费标准如下:
以北京市为例,2023年1月1日起,对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动力,行驶证标注为“纯电动”)、燃料电池小客车(行驶证标注为“燃料电池”)、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小客车(行驶证标注为“新能源”,且可充电电池不能用于为车辆行驶提供动力)免收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