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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生产(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出口实现大幅增长)

6月15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在发布会上介绍,今年以来,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利润也出现了一定下滑。工业运行总体保持稳定。从5月份的情况看,工业生产克服市场需求偏弱,价格下降的不利因素影响,总体上延续恢复态势。5月份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5%,比上月有所回落,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基数提升的影响。剔除基数因素,工业生产基本平稳,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工业生产边际加快。从两年平均增速看,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两年平均增长2.1%,比上月加快0.8个百分点。从环比增速看,5月份规模以上工业环比增长0.63%,上月为环比下降。

二是装备制造业支撑明显。5月份,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明显快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速,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贡献率超过七成。其中汽车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23.8%和15.4%。

三是大中型企业增长较快。5月份,规模以上大型和中型企业增加值分别增长3.6%和6%,快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速。大中型企业总体稳定,对工业稳定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

四是工业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趋势明显。1-5月份,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5.9%。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33%,新能源汽车和太阳能电池产量分别增长37%和53.6%。

付凌晖表示,从下阶段看,工业生产仍然面临一定压力。主要是世界经济低迷,工业出口受阻,国内需求不足,工业品价格下降,部分工业行业生产低迷,企业经营困难较多,小微企业压力较大。但要看到,经过长期发展,我国工业体系完整,配套较为完善,适应市场需求变化能力稳步提升。当前市场压力较大,我国传统工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壮大都需要一定时间,企业调整转型仍较为艰难。但总的来看,未来趋势发展向好。随着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产业升级扎实推进,新动能较快成长,对工业生产支撑不断增强。尤其是我国高度重视制造业发展,深入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各项促进制造业发展政策措施逐步显效,将有利于工业持续健康发展。比如,近年来我国积极支持新能源相关制造业发展,效果不断显现。今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和出口都实现大幅增长,市场竞争力稳步增强。

关于工业企业利润情况,最近对工业企业利润增长,特别是对国有控股企业利润增长,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和财政部发布的数据走势有所不同。总的看,主要原因是国家统计局统计的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利润口径和财政部发布的国有控股企业利润口径是不完全一致的。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利润主要是工业企业,财政部发布的国有控股企业利润既包括工业企业,还包括非工业企业。去年受疫情等各方面因素影响,一些服务型企业利润大幅下降甚至亏损。今年以来,很多服务型企业利润随着经济运行逐步改善,利润实现了大幅增长,相应带来两者口径反映的情况不太一致。

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消费,补贴政策

新能源产业有太阳能、核能、潮汐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氢能、海洋渗透能。

新能源指刚开始开发利用或正在积极研究、有待推广的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和核聚变能等。

相关信息

1、新能源按其形成和来源分类。来自太阳辐射的能量如太阳能、水能、风能、生物能等。来自地球内部的能量如核能、地热能。天体引力能如潮汐能。

2、新能源按转换传递过程分类,一次能源,直接来自自然界的能源。如水能、风能、核能、海洋能、生物能。二次能源,如沼气、蒸汽、火电、水电、核电、太阳能发电、潮汐发电、波浪发电等。

3、风能作为一种无污染和可再生的新能源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特别是对沿海岛屿,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地广人稀的草原牧场,以及远离电网和近期内电网还难以达到的农村、边疆,作为解决生产和生活能源的一种可靠途径,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4、新能源产业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高新技术发展水平的重要依据,新一轮国际竞争的战略制高点,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都把发展新能源作为顺应科技潮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政府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部署要求,优化本市汽车结构,促进汽车消费增长,在北京大兴区等多区发放大额汽车消费券的同时,3月21日,北京市商务局等7部门发布《北京市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延续执行汽车置换补贴政策。

根据《方案》,自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8月31日24时期间,报废或转出北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在北京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小客车、开具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新购新能源小客车上牌手续,经申请通过旧车和新车信息审核,且符合申领条件的车辆,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方案》具体补贴方式可获得8000元或10000元补贴。

其中,报废或转出新能源小客车的,每车给予8000元补贴;报废或转出使用1-6年其他类型乘用车(非新能源)的,每车给予8000元补贴;报废或转出使用6年(含)以上其他类型乘用车(非新能源)的,每车给予10000元补贴。

无独有偶,为提振市场信心,3月21日,西安市也出台了《西安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扩大生产促进消费若干措施》(下称《措施》),即日起至4月30日在西安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并上牌的消费者给予补贴,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和消费。

根据《方案》,除了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并已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延续实施国家相关部委免征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外,对2023年3月21日至4月30日在西安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并上牌的消费者给予补贴。

其中,购车发票金额在9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2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9万元(含)以上、2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补贴4000元;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补贴6000元。

除了对购买环节“真金白银”的补贴外,西安市还通过优化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流程、支持新能源汽车便利行驶(新能源汽车不受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限制。允许新能源汽车借用市内公交专用道行驶)、实施停车优惠等使用环节的措施,支持新能源汽车的购买和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为便利新能源汽车补能,西安市支持个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对于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的个人自用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给予1万元/根一次性建设及电费补贴。

此外,为支持企业扩大生产,西安还对本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2023年较2022年产量增长部分,每辆给予2000元奖励,每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而组织新能源汽车入机关、进企业以及下乡等活动,每场将获得10万元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为刺激汽车消费,自3月以来全行业掀起降价浪潮,以此吸引消费者购车热情;与此同时,包括广东、河南、上海、浙江、黑龙江、吉林、山西、云南、海南、贵州、天津等多地均出台了促进汽车消费的相关政策。

“未来新能源车对于整体车市的拉动作用会日益凸显。”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陈士华表示,对于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和支持政策也将逐渐由购车层面转向使用层面,比如在停车费和道路通行费减免、保险购置、优化充电设施分布等方面,研究新能源汽车使用环节具体便利政策措施。在此背景下,已步入市场化发展阶段的新能源车大概率会率先实现正增长,对汽车市场回暖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不过,今年以来,国内车市疲软,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速放缓。乘联会数据显示,3月1-12日,全国新能源车市场零售13.1万辆,同比去年增长9%,较上月同期增长15%。今年以来累计零售90.1万辆,同比去年增长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