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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能源汽车(助力新能源车 南昌将新增充电桩16300个)

为了更好地帮助推广和使用新能源汽车,南昌市近日印发了《南昌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布局规划》,将新增充电桩1.63万余个。希望通过南昌市中心城区充电桩的科学规划建设,形成较为完整的新能源汽车配套服务体系。

根据规范,按照不同的充电设施分类,将分为自用、专用和公用充电设施三大结构体系。其中,公共充电设施根据服务对象的充电需求分为集中式充电站和分散式充电桩。

最近,城市中的分布式公共充电桩主要是结合大型公共设施、公共停车场和枢纽站进行布置。共规划298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设施,共计约9300个充电桩。其中,结合大型公共建设设施布置66个,共约3800个充电桩;32个地方结合公共停车场大概有5500个充电桩。规划范围内,规划64个城市公共集中充电站,建设充电桩约7000个。

专用充电设施主要服务于换位、物流、治安巡逻等特种车辆。,可以结合日常车辆停放场所的设置。建议企业和部门根据新能源汽车总体数量合理匹配专用充电设施。

自用充电设施主要结合房屋、医院、办公室、工业、物流企业配套停车场等大型公共建筑设置。具体规划采用预留与配置相结合的方式。

在今年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南昌市人民政府市长刘建洋曾指出,南昌将重点打造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航空空装备四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其中,在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产业方面,加快小榄 江铃 股份有限公司福山新能源汽车基地、经济开发区江铃新能源汽车基地等项目建设,充分利用江铃牌照资源,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快速提升产品档次和产业规模,加大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力度。 @2019

 根据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2019年8月5日发布的公告可知,新能源汽车(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准许在限行区域内通行,即不限行。

 公告相关条例:

 以下机动车不受本通告的限制,准许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执行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车辆;

 (二)公共汽车、公路客运车辆、大型客车(含单位班车)、旅游客运车(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喷涂有统一标识接送学生的专用校车;

 (三)邮政专用车、运钞车、 新能源汽车(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本市巡游出租汽车;

  拓展内容

 一、自2019年9月6日起,每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1时(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对机动车(含本地机动车、外地机动车以及临时号牌机动车)在限行区域内按车牌尾号实行轮流限行的管理措施(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车牌最后一个阿拉伯数字实行轮流限行)。具体如下:

 (一)每周一限行尾号、尾号为英文字母车牌最后一个数字为1 和6的机动车;

 (二)每周二限行尾号、尾号为英文字母车牌最后一个数字为2 和7的机动车;

 (三)每周三限行尾号、尾号为英文字母车牌最后一个数字为3 和8的机动车;

 (四)每周四限行尾号、尾号为英文字母车牌最后一个数字为4 和9的机动车;

 (五)每周五限行尾号、尾号为英文字母车牌最后一个数字为5和0的机动车。

 二、 限行区域

 (一)洪城路、抚河南路、施尧路的灌婴路口至三店西路口段、三店西路、井冈山大道的三店西路口至洪都南大道口段、洪都南大道、洪都中大道、洪都北大道,洪都高架(不含)、沿江北大道、抚河北路(八一大桥下-滕王阁隧道)、滕王阁隧道、沿江中大道(红谷隧道交接口-南昌大桥段)(不含)的合围区域(九洲高架不含)。

 (二)八一大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