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乘用车有三个指标,即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增量指标通过数字排列(新能源车)或抽签或竞价(燃油车)获得。更新的指标是在申请后直接获得的。
海南省公安厅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8月1日起施行。根据《管理办法》,海南省单位或个人在新增或更新乘用车时,应申请乘用车指标。
《管理办法》提到,指标配额实行动态管理。年度配额由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环境承载能力和道路交通状况制定,报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下一年度分配方案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2018年8月至12月,配额为5万,其中新能源汽车指数优先。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首先要满足新能源乘用车指标申请。
新能源汽车是指完全或主要由新动力系统驱动的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增程式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氢燃料汽车等新能源汽车。
百万购车补贴
海南省新能源汽车补贴扣税吗
为引导鼓励全省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近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公安厅发布了有关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政策。
奖励标准:每辆新能源汽车奖励人民币1万元,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1.5万辆,具体按照奖励对象材料申报的时间来排序。
申请综合奖励的常见问题
1.购买什么样的车可以申请奖励?
奖励对象为在我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我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个人和非个人用户,下同)。
2.购买时间有什么要求?
购买及初次登记日期均须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3.奖励标准、发放时间及发放方式是什么?
每辆新能源汽车奖励人民币10000元。新能源汽车综合奖励实行总额控制,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1.5万辆,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以奖励对象材料申报时间排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1年2月底前对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促消费综合奖励资金进行清算,形成清算报告报省财政厅并抄送各市县新能源汽车主管部门。省财政厅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下达资金给各市县,各市县将综合奖励资金拨付至消费者。
4.企业购车是否可以申请奖励?
企业购车可以申请奖励。
5.车型是否有限制?
申请奖励必须为可以上绿牌的新能源汽车,包含私家车、出租车、物流车、公交车等。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和燃料电池汽车,车辆必须为初次登记车辆(二手新能源汽车不享受政策奖励),并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6.车辆用途是否有限制?
没有限制,运营或非运营车辆均可以申请补贴。
7.二手车应当由新车主申请还是原有车主申请?
奖励仅限初次登记车辆,二手车车主无法申请奖励。
8.奖励与车型和电池续航里程是否有关,换电车辆是否可以申请奖励?
奖励不分车型,与续航里程无关,换电车辆也可以申请奖励。
9.如何申请奖励?
企业用户请登录“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网站;个人用户请下载“海南充电桩APP”(苹果商店、安卓应用市场或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网站均可下载)。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1月15日,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消费者,不再给予奖励。对此奖励措施,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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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地方买新能源车有补贴
如下。
《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规定,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补助对象为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后,每季度末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财政、科技部门提交补贴资金预拨申请,当地财政、科技部门审核后逐级上报至财政部、科技部。四部委组织审核后向有关企业预拨补贴资金。
国家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也相应制定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补贴资金,消费者按照新能源汽车的销售价格扣除中央及地方补助后的价款支付。比如《厦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办法》规定,我市大中型新能源客车生产企业按扣除中央、市配套补贴资金后的价格向我市用户销售,市财政将地方补贴直接拨付汽车生产企业。对在我市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汽车(大中型客车除外),在我市没有汽车生产企业的,必须在厦注册登记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统一申请,市财政局将地方补贴拨付到汽车销售机构。消费者按照新能源汽车的销售价格扣除中央及我市补助后的价款支付。
2022年在三亚买新能源有补贴吗?
据海南省政府网8月22日消息,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
其中提出,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船应用。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和相关扶持政策,分阶段分领域逐步推进全省各类汽车清洁能源化,建设世界新能源汽车体验中心。
到2025年,公共服务领域和社会运营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比例达100%。到2030年,全岛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
《方案》明确,到2025年,海南省初步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与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碳排放强度得到合理控制,为实现碳达峰目标打牢基础。
到2025年,公共服务领域和社会运营领域新增和更换车辆使用清洁能源比例达100%。到2030年,全岛全面禁止销售燃油汽车。除特殊用途外,全省公共服务领域、社会运营领域车辆全面实现清洁能源化,私人用车领域新增和更换新能源汽车占比达100%。
《方案》明确,着力解决充电不便问题,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体验。以构建覆盖海南的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应用为目标,桩站先行、适当超前推进海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到2025年,省内充电基础设施总体车桩比例确保小于2.5﹕1,公共充电桩方面小于7﹕1,重点先行区域充电网络平均服务半径力争小于1公里,优先发展区域小于3公里,积极促进区域小于5公里。
此外,《方案》提出,到2030年,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清洁能源岛建设不断深化,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不断健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提高至54%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相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据中国新闻周刊,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以下简称“乘联会”)零售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国内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达到224.7万辆,同比增长122.4%;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已达全球市场的59%,是欧洲近两倍的水平。而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2年6月底,中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突破1000万辆。
与此同时,中国已建成全球最大的充换电网络。据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介绍,“截至今年6月,中国已累计建成392万台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2025年将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目前,国际车企大部分比中国车企电动化的进度要慢,技术要落后,产业链布局要差。”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中国新能源汽车换道超车的目标已经基本实现。”
值得注意的是,海南省此次也在《方案》中明确,到2025年,海南省力争清洁能源发电装机、电量比重分别达85%、75%左右,科学合理控制尖峰负荷规模,以智能配电网及智能微网建设为突破口,探索构建源网荷储体系和市场机制,基本建成新型电力系统示范省。
到2025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400万千瓦,投产风电装机约2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比重达55%。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资源充分开发利用,发电装机比重达75%,低碳能源生态系统初具规模。
到2035年全球大部分国家将禁售燃油车
据中国新闻周刊,原本在汽车市场并无明显优势的中国品牌,在电动化转型上更早、更坚定。早在2015年12月,包括中国在内的195个国家和地区就签署了《巴黎协定》。2020年,中国宣布了“双碳目标”: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从排放达峰到净零排放的时间比美国、法国、德国等国家更短。中国汽车产业的碳排放总量占中国碳排放总量的比例虽然较发达国家而言并不高,但如果中国汽车产业“按部就班”发展,几乎不可能实现“双碳目标”。
而比亚迪与长城汽车旗下汽车品牌长征汽车此前已官宣停产燃油车。比亚迪更是全球首个正式宣布停产燃油汽车的车企。根据工信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936号建议的答复”,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开始研究传统燃油车的退出时间。
前不久,欧洲议会提出的关于在2035年于欧盟境内停止销售新的燃油车的提案已经在争议中得到通过。国际能源署发布的全碳中和路线图显示,2030年,新能源汽车年销量将达到5500万辆;到2035年,全球大部分国家将禁售燃油汽车,全面进入新能源汽车时代。
在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看来,从能源角度来看,中国大力发展电动车有着另一层深度考量。
王传福表示,中国在2021年有72%的石油要依靠进口,而且进口的石油里,有70%是通过南海运到中国岸上,在所有的中国石油里面,70%用于交通。“汽车消耗了中国石油的70%,从三个70%可以看到,电动车必须要大力发展,或者说中国发展电动车比任何一个国家都有紧迫性。”
只要符合条件就会有。
经海南省政府同意,省工信厅3月29日印发《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加快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确保2022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在新增车辆中占比超过30%,促进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措施》鼓励使用新能源货车,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含邮政快递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后,按重型、中型、轻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鼓励使用新能源环卫车。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城市环卫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1万公里后,每辆车可申领2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措施》还鼓励使用新能源旅游客车、班线客车。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旅游客车、班线客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后,按大型、中型、小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2万元、1.5万元、0.8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
鼓励个人及其他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汽车使用环节,对在海南省个人及其他领域(不含上文已申领补贴的)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在可提供核算充电量的情况下,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充电量大于2000度(含)每辆可申领2000元充电费用补贴,小于2000度每辆可申领1500元充电费用补贴。
鼓励淘汰老旧汽车。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海南省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海南省注册登记后,报废其名下在海南省注册登记的老旧汽车(首次注册登记时间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且2021年12月31日之前已登记在其名下),可申领8000元报废旧车节能减排综合奖励。每位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8000元的奖励。